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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26日电(李龙)电子合同替代纸质合同、电子印章替代实体印章、“不见面”签署替代远距离邮寄……日前,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疆实施开展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工作,助力企业降低用工管理成本、提高用工管理效率。
据了解,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有利于企业与劳动者远程异地签约,实现“秒签”“零跑腿”“零成本”和“非接触式办理”,实现“线上签约、系统管理、大数据应用”的“互联网+人社服务”数字化工作模式。
根据人社部部署,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上开发运行电子劳动合同订立系统(以下简称平台),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免费的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服务。
该平台不仅具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功能,而且以上环节均可追溯,能更好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益。
全疆各级人社部门将以电子劳动合同为载体,大力落实“一件事打包办”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最大程度减少企业、群众办事时重复提交材料。同时,简化合同报送程序,合理确定合同信息采集范围,提高企业和劳动者报送电子劳动合同的积极性。
对企业和劳动者通过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或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信息的,同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实现线上直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和待遇申领、人才服务、人社各项补贴申请发放等业务。合同内容可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中依法作为证据采信。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劳动合同数据应用,各地人社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分析电子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数据,动态掌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强化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监测预警。各地要高度重视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推广工作,不断扩大电子劳动合同覆盖面。
依据《劳动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工作安排,4月至12月,选择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和阿克苏地区5个地(州、市)作为重点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地(州、市)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工作。重点在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现电子劳动合同订立。
2024年1月至11月,全疆各地全面动员企业和劳动者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必要时,可点对点组织企业培训,直至完成推广应用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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